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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铁水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硕士生导师陈铁水教授

陈铁水教授访谈录


5月13日下午4点,我们广播站一行三人在北学楼二楼法学院书记办公室采访了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硕士生导师陈铁水教授。 


1.问:陈教授 作为民商法专业的教授,您能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咱们学院民商法教学的情况吗? 
答:民商法专业是04年开始招生的,到目前为止,报考这个专业的研究生还是比较多的。录取以后,我们是按照弹性学分制培养学生的。除了基础课和专业课,还有选修课程,使学生在学习期间不仅掌握专业的知识还有所拓展。
 
2.问:您认为在教学方面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答:从这几年培养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学生的专业或者说就业以后能否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这个确实有一些我们不能掌控的东西。比如说学生可以学得很专业,但是就业以后可能又用不上,这是一种情况。另一个情况是:学生到了法律部门以后,本身钻研的领域没有机会发挥。第二个问题是:因为民商的范围比较宽,还要和本地的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培养有利于本地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人才。其实这些可以通过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加以解决,比如我们可以更注重基础、注重特长和思维方法的培养。
 
3.问:陈教授,据我所知,我们学院的许多同学都有志成为一名律师。您认为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或素质呢?
答:首先我要声明,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做律师的。作为法律工作者一个特殊的岗位或者说一种职业,它对择业者是有一些要求的。比如说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等综合素质都是要求比较高的。因此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不是仅仅能言善辩就可以的,他需要很多社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一方面是社会实践,另一方面还取决于个人素质。比如说不愿意和人打交道、交际能力不强、不善于处理复杂关系的同学是不适合做律师的。律师最根本的一个标准是:很好的做一个人,比如说做一个按道德标准、社会标准、甚至党和国家的标准的楷模。还要有很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有很强的运用法律的能力,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
 
4.问:陈教授,您对我们的研究生有些什么希望和要求呢?
答:研究生阶段不同于本科阶段,我对研究生的要求是比较高的。第一、希望同学会做人。能不能够做一个好人其实是对人一生的要求,不是说哪一个阶段的要求,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到了研究生阶段,连基本的人际交往、基本的道德要求都不知道或者说都做不好,那么怎么适应未来复杂的社会关系呢?第二、希望同学会做事。我们的同学从小学一直到研究生阶段,从来没有在社会上历练过,因此做什么事、怎么做事,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做事的要求包括:按照基本规则做事、具有做事的底线等。第三、要扎扎实实的学习,不仅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相关专业的融会贯通,打好基础是最基本的。
 
因为陈教授工作十分繁忙,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陈教授,但是为了不耽误教授的办公,我们只得依依不舍的与教授告别,结束了采访。
 
 
               
                                            撰文 李婷
                                            采访者:徐晓曦 刘春梅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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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云南大学研究生会   http://www.grsu.ynu.edu.cn/onews.asp?/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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